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凯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13********4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922民初440号 |
案号 |
(2020)川0922执10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卢凯峰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杰借款本金23000元,并自2020年3月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承担逾期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7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卢凯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