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01********0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202民初4067号 |
案号 |
(2020)鄂1202执20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诉调中心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阳欠原告周义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以27万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5年1月18日起计算),如果被告周阳在2019年1月1日前偿还本金13万元及所欠利息(以27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5年1月18日计算到2019年1月1日止),在2019年6月1日前偿还本金14万元及所欠利息(以14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9年1月2日计算到2019年6月1日止),则本案履行完毕;如果被告周阳不按上述任一期限偿还债务,则视为全部债务已到期,原告周义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周阳应当偿还原告周义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以27万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5年1月18日计算到本案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675元,由被告周阳承担(限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