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011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民终78号
案号
(2020)桂0702执2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马自喜、李瑞明、吴星锦支付工程款958 732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958 73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1月13日起计至本案判决生效时止,以后依法另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蓝方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02011427426
登记机关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钦州市扬帆北大道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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