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21********6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1555号
案号
(2020)京0101执68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贾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汪书英医疗费4376.72元、交通费1500元、误工费40 000元、护理费7200元、营养费45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二、驳回原告汪书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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