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文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122********37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2民初4983号
案号
(2020)京0112执98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文羽给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44 623.79元及违约金(以44 623.79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付清;二、被告蒋文羽给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3482.17元及利息(以3482.17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以公告费发票为准)由被告蒋文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1592元,由被告蒋文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1-20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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