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文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22********3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4983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98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文羽给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44 623.79元及违约金(以44 623.79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付清;二、被告蒋文羽给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3482.17元及利息(以3482.17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以公告费发票为准)由被告蒋文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1592元,由被告蒋文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