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怀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381********40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2民初42300号 |
案号 |
(2020)京0102执恢3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吴怀广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截至2019年6月13日的信用卡欠款共计59626.51元,并按照《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违约金。案件受理费645元,由被告吴怀广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