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1********4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5民初2276号 |
案号 |
(2020)鄂1125执1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国平应偿还原告陈道发借款10000元、利息3800元及后续利息(后续利息以1万元为本金,自2020年7月1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用减半收取70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汪国平负担,于上述付款期限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