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市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02民初5907号 |
案号 |
(2020)赣0702执3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赣州市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赣州发展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999452.06元;二、由被告赣州市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赣州发展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22320元(该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0年7月6日,此后资金占用费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8%计算,自2020年7月7日起算至清偿之日止);三、由被告赣州市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赣州发展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0174元;四、由被告卢雪春、刘乾鹏、吴非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在最高额1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卢雪春、刘乾鹏、吴非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赣州市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88元,减半收取704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44元,由被告赣州市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卢雪春、刘乾鹏、吴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雪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0772379938W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56号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