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2********2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784民初7675号
案号
(2018)浙0784执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永康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永康市浪奔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朱笑萍归还申请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923794.33元并支付罚息及律师代理费1万元;由被执行人永康市古驰工贸有限公司、胡敏、钟小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01-12
发布时间
2018-03-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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