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明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07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25民初1296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12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段明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永茂借款39.4万元及从2019年3月27日起以39.4万为基数按月利率0.25%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米正明对第一项确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永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各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