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423********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3423刑初8号
案号
(2020)川3423执8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人熊志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的第二日三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