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8********15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2828执599号
案号
(2020)鄂2828执恢2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周敏偿还原告刘俊刚借款(人民币)112500元,支付违约金11250元,共计123750元,限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2550元,减半收取1275元,由被告周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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