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玉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7********1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327民初1186号
案号
(2020)陕0327执4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唐小霞与宋玉魁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二、由宋玉魁返还唐小霞租赁费206677元,扣除唐小霞应支付水电费9262元,实际返还197415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清偿30000元,2020年7月31日日前清偿80000元,剩余87415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付清;三、唐小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0元,减半收取2200元,由宋玉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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