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0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02民初3156号 |
案号 |
(2020)赣0702执3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钟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36376.59元;二、由被告钟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10912.97元;三、驳回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钟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