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丽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0********1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05民初6434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60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英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118392.62元,并支付该款利息(其中14815.45元的部分,从2017年2月23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其中14625.18元的部分,从2017年6月2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其中14619.12元的部分,从2017年10月24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其中14034.88元的部分,从2018年2月12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其中60297.99元的部分,从2018年6月22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杜丽娟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9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英俊、杜丽娟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