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锁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2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08民初5075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2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赵云清、沈文军、孙洪胜、孙洪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12550.95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二、被告张锁林赔偿原告赵云清、沈文军、孙洪胜、孙洪利因交通事故造成车损229000元,分别于2020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129000元,剩余100000元在2020年5月1日前付清;三、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950元,保全费1020元,由原告赵云清、沈文军、孙洪胜、孙洪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