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荆门浩森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4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802民初3020号 |
案号 |
(2020)鄂0802执1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荆门浩森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李梅偿还借款本金194740元、借款利息99945元以及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24%标准,以尚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1月26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湖北荆门浩森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李梅保全担保保险费损失1000元;三、被告季顺祥对前述第一、二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并支付原告李梅律师费损失20000元;三、驳回原告李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96元,减半收取4098元,诉前财产保全费2720元,由原告李梅负担254元,被告湖北荆门浩森置业有限公司负担656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水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00591494689L |
登记机关 |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宝分局 |
注册地址 |
荆门市东宝区青山路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