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慧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19********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鄂孝感中民二初字第00017号 |
案号 |
(2020)鄂0922执恢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凌秀妹欠原告1000万及利息,由被告兰溪亿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归还;,2、尚欠该万元的利息104000元;3被告凌秀妹、兰溪市龙峰汽摩有限公司、方素珍、刘建华、李慧婷、唐慧芬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受理费52900及财产全费5000元,共计57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