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4********16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6550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59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1605252】。三、裁决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立即偿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息及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145,747.82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28,876元,待还手续费人民币3,054元,利息人民币9,593.07元,违约金人民币4,224.75元(利息及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9月12日,之后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按协议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清偿之日止)。(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0,972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应履行义务,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若双方未按本裁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