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洪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623********0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23民初218号 |
案号 |
(2020)川1623执8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姜洪亮赔偿原告吴绍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续医费、鉴定费用11,862.23元;案件受理费3,531元,被告姜洪亮承担70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