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23********2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23民初2163号
案号
(2020)鄂0323执恢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梁丽应偿还原告马磊借款100000元,定于2018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5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50000元,并从2018年9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梁丽负担575元,原告马磊负担575元。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9-24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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