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林郭勒市傲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9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581民初2522号
案号
(2020)内0581执8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霍林郭勒市傲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霍林郭勒鑫华峰汽车修理厂修理费人民币8810元,该款于2019年11月26日前给付2202.5元,于2019年12月26日前给付2202.5元,于2020年1月26日前给付2202.5元,余款2202.5元于2020年2月26日前付清;如有一期未按约定给付,原告霍林郭勒鑫华峰汽车修理厂有权对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霍林郭勒鑫华峰汽车修理厂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霍林郭勒鑫华峰汽车修理厂已预交),由被告霍林郭勒市傲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包达古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81399337499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瑞方物流园区1号楼301-3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