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金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6********1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502民初740号 |
案号 |
(2020)云2502执9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金发、赵路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64166.67元及截止2018年2月20日止的利息15644.26元,合计79810.93元。二、被告邹金发、赵路琼按照《汽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2018年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三、原告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邹金发、赵路琼、开远市申利汽车运输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云g×××××号车拍卖、变卖所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折价、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邹金发、赵路琼、开远市申利汽车运输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邹金发、赵路琼继续清偿。四、被告开远市乾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中被告邹金发、赵路琼还款责任向原告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六、被告开远市乾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邹金发、赵路琼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