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21********5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09民初7501号
案号
(2020)渝0109执39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邹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敬术劳务费13000元。二、驳回原告陈敬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邹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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