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32********3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803民初3749号 |
案号 |
(2020)陕0803执1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蒋平偿还原告韩飞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30000元,共计60000元;还款方式: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剩余款项50000元于2020年6月1日前付清。 二、如被告不能如期偿还上述款项,则原告即可对未付本息的全部申请强制执行(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2014年8月25日至2015年5月1日本金基数为50000元,2015年5月2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金基数为30000元)。案件受理费275元,执行费800元,由原告韩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