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481********5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491民初9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粤0491执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山市驰耐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成事达电器有限公司、被告成直夫、被告张宇、被告刘宏超、被告王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海归还借款50万元和截至2018年7月1日的利息22500元,并继续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该借款本金50万元自2018年7月2日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中山市驰耐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成事达电器有限公司、被告成直夫、被告张宇、被告刘宏超、被告王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海支付律师费4500元。案件受理费4596元,保全费3215.5元,合计7811.5元,由被告中山市驰耐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成事达电器有限公司、被告成直夫、被告张宇、被告刘宏超、被告王亮共同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17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0491执3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7 |
执行法院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