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简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11********2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0122民初1663号 |
案号 |
(2020)云0122执恢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刘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昆明宸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8620000元和支付利息人民币83480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6年7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的利息,被告云南恒博投资有限公司、刘湘汉、简飞对以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昆明宸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9969元,由原告昆明宸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969元,由被告刘伟、云南恒博投资有限公司、刘湘汉、简飞承担770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刘伟、云南恒博投资有限公司、刘湘汉、简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