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成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02********0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802民初82号
案号
(2020)鄂0802执1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付成杰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晓波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39万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00元减半收取4600元,由被告付成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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