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元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2********4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2822民初1902号
案号
(2020)鄂2822执14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始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谭元江偿还原告谭会玲借款本金72000元,并自2020年1月1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时止,支付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36000元,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剩余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二、被告谭元江若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原告谭会玲可就剩余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原告谭会玲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由被告谭元江负担,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谭会玲。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始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1-05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