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邦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7********0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524民初966号 |
案号 |
(2020)云0524执1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云0524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判定,确认:由被告陈邦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胡建刚工程款550000元。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4650元,由被告陈邦华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未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