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宏海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55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宁0521民初810号 |
案号 |
(2016)宁0521执10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邯郸市宏海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民电器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货款948379元,承担利息135066元,共计108344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6-10-09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运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105565374R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邯武北路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