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绿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112民初1004号 |
案号 |
(2018)赣0112执10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南昌万程蓄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利息按原、被告签订的编号:江银南分新支借字第1720430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自2017年10月21日起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江西绿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江西聪聪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被告徐长华、被告徐长青、被告徐长荣、被告徐利娥、被告徐细娥、被告李国富、被告徐海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233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67334元,由被告南昌万程蓄电池有限公司、被告江西绿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江西聪聪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被告徐长华、被告徐长青、被告徐长荣、被告徐利娥、被告徐细娥、被告李国富、被告徐海涛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9-14 |
发布时间 |
2018-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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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海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4696073733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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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樟路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