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3********1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2民初4168号
案号
(2020)京0112执93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邹静支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保费、违约金共计59 675元,分六期给付,其中第一至第五期每期支付10 000元,自2020年7月起至2020年11月止于每月6日前给付清,于2020年12月6日前支付剩余款项9675元;如被告邹静未按上述期限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自逾期之日起三日内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向被告邹静主张其他违约金;三、双方就本次保险合同纠纷一次性解决,均不再向对方主张其他权益。本案诉讼费325元由被告邹静承担,于2020年7月6日前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1-05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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