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127********884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18089号
案号
(2020)沪0118执95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截至2020年8月18日的欠款本金169,116元; 二、被告龙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分期手续费(自银行记帐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优客分期业务协议》及《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的标准计算)【包括被告已支付的5,437.10元,总和不超过年利率24%】; 三、被告龙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律师费16,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