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8********3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02民初2366号 |
案号 |
(2020)桂1202执1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韦健返还居间费50000元给河南省海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蒋延明;二、由被告韦忠返还居间费100000元给原告原告河南省海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蒋延明;二、由韦健承担案件受理费575元、韦忠承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三、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承担案件执行费217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