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文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2********61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2民初2857号
案号
(2020)浙0522执23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长兴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孝金支付原告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利息10115.06元(利息计算到2020年4月12日,之后的利息按《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本息付清为止),合计160115.06元,于2020年7月20日前付清;二、被告廖文枝、蔡定千对被告谢孝金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被告谢孝金、廖文枝、蔡定千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未到期部分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原被告之间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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