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鑫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424********1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424民特400号
案号
(2020)浙0424执2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海盐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金长华与黄鑫伟合同纠纷,于2020年7月14日经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黄鑫伟同意一次性支付给金长华剩余装修款13 500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元整);^~^二、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事项;^~^三、履行方式与时限:余款共计13 500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元整)。黄鑫伟于2020年12月1日前支付至金长华指定银行账户(户名:金长华,账号621098335000468843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荡支行)。经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金长华己于2020年7月7日完成浴霸装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金长华与黄鑫伟于2020年7月14日经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2-03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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