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14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14民初6725号 |
案号 |
(2020)鲁0214执3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建波、宋婷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金龙带其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329674.4元,以及以329674.4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245元,公告费600元,共计6845元,由被告王建波、宋婷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