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献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6********2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922民初1549号 |
案号 |
(2020)川1922执1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由被告何献昭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清偿元何永忠借款本金87063.18元及截止2020年5月15日利息85765.8元,本息共计172828.98元。2020年5月16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何献昭以本金87063.18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向原告何永忠清偿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