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43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426民初2886号 |
案号 |
(2020)闽0426执恢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黄晨晖支付结欠的工程款 6,198,656元; 二、尤溪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欠付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8 责任。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5,190元,减半收取 27,595元,由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志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0154380552D |
登记机关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3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