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兵0602民初75号 |
案号 |
(2020)兵0602执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六户地村民委员会番茄款1 153 356.14元;二、被告新疆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期间的利息;三、驳回原告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六户地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 693元,公告费500元,合计14 193元,由被告新疆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正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27693421691M |
登记机关 |
五家渠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兵团农六师红旗农场工业园区(吉红路东侧4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