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2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10民初3690号
案号
(2020)粤0310执28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55574.5元及利息10161.74元,共计165736. 24元;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 2020年4月10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审案件受理费1706元;四、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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