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422********03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422民初1490号
案号
(2020)云0422执6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澄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汪超分期偿还原告曲姝曼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履行时间及方法:2020年10月至11月,于每月11日前偿还15000元,2020年12月11日前偿还20000元及自2020年7月20日起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若被告汪超未按照前条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曲姝曼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和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25元(原告曲姝曼已预交)由被告汪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澄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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