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明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4********35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225民初706号 |
案号 |
(2020)湘0225执4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潘明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梁小龙借款5万元。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潘明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