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722********1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922民初106号
案号
(2020)川1922执9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梁峰于2020年6月1日前偿还原告胡小彬借款48000.00元,资金利息自2016年5月20日起按本金48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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