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1********06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02民初6805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34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钟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黄成建借款180000元;二、由被告钟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黄成建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18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以年利率6%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被告钟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