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0211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01民初17180号
案号
(2020)沪0101执76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被告吴迪给付原告陈俊章补偿款30万元; 二、 被告吴迪偿付原告陈俊章利息损失(以30万元为基数, 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本判决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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