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国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1127********02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1民终119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晋1127执3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国锋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红霞及其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98929.4元(118929.4扣除已支付的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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