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闫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321********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1)吕民一终字第 514号
案号
(2020)晋1125执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返还购车款84万元受理费24800元由闫海龙支付申请执行费由闫海龙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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