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05********2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民初745号
案号
(2020)粤03执67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4607483】。一、被告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合计131377元二、被告庄敏、陈昌海、庄明、蒋俊杰对上述第一项被告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上述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数额,由原告负担数额,由被告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庄敏、陈昌海、庄明、蒋俊杰连带负担数额详见附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12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